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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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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惠计划2007
保障利益: 意外事故、烧烫伤以及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烧烫伤,将根据伤残程度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住院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对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以下的约定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的90%进行给付,每次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手术费补偿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我们对实际发生的手术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手术费补偿金: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90%进行补偿,我们对实际发生的手术费用按70%进行给付。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住院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天数-3天”获得补偿金。每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可达180天。 重病监护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天数获得补偿金。每次入住给付天数最高可达180天。
注:4周岁以下儿童购买此方案保险金额须相应减半。 咨询电话:1377559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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