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五十周岁至七十五周岁
![]() | |
|
产品特色:关注老年,保障全面,手续简便。 适用条款:《民生康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保额:本保险按份销售,每份保险费2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4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000元,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额5000元。 保障范围: l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l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射线证明符合本合同定义的骨折的,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向被保险人给付骨折保险金。 l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医疗事故,需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50元以上部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投保条件:投保时年龄满五十周岁至七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者。 |
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成功保险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