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一份理想的储蓄计划,除了能够提供长远及稳定的回报外,还必须能够全面配合您的个人储蓄目标.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既可作为一种储蓄方式,也可作为一项养老来源,还可用于子女教育旅游等专项基金.
产品优势:
保障期限灵活多样,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让人生的黄金岁月安心无忧。
较高的产品性价比,您只需交付低额的保费,即可拥有高额的人身保障,让自己及家人安享人生。
突破两全保险交费期和保障期保持一致的模式,让选择3/5/10/20年交费的客户一样可以享有最高至75周岁的寿险保障,轻松应对交费期后的人生风险。
投保年龄:
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或保至55、60、65、70、75周岁
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或交至55、60、65、70、75周岁
保险责任: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