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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做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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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投保率已到10%,人们对保险的认识经历了从开始的不理解、不接受,到逐渐认同这么一个过程。买保险其实是一种责任心的体现,是我们对家庭的一种爱护。绝对不是划算不划算那么简单的问题,每个人都希望陪伴家人平安走过一生,而保险就能帮助我们实现这一愿望,它体现了我们对家人的关爱,对健康的重视,对未来风险的防范。 随着我国保障体系的改革,尤其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社会统筹医疗只能保障基本的健康水平,而我们公司推出的康宁保险解决了以往其他险种中无法帮助客户抵御大病的不足,将成为今后最热门的险种,该险种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这是一张活的保单:她的作用并不在于生命的终结才发生而是和被保险人站在同一战线上,共同对抗病魔; 第二、保障内容包括了十大重病:心脏病(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严重烧伤、癌症、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 第三、弥补基本医疗险的不足:社会医疗保险体现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目前我国医疗险在费用上作了很严格的限制,一些最新的、疗效最好的进口药品均不在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之内,费用须自理,而护理费、膳食费、住院费差额等都是很可观的费用。 第四、避免家庭财务瘫痪:大病的痛苦不仅在于治疗的期间,出院后的护养才是任重道远,需要巨额的支出,才能保证病人的生命延续,只有大病保险才能够提供这样的保证。 第五、保持生命的尊严,安心养病:一旦不幸,患了重大疾病,面对大笔费用的支出,病人往往于心不安,而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病人作为被保险人,这笔理赔金是他个人的财产,可以心安理得的使用,在病人面对不幸的打击后保持生命的尊严。 第六、同时该险种还有高残保障: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病或意外而致高残,保险公司可为其解决因失去劳动能力而必须支付的生活费用。 依据您的具体情况,现设计方案如下: 李先生,30周岁,自己投保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缴费年限:20年,保险费:5000元/年; 一、保险利益: 1、重大疾病给付(180天后):20万,合同终止; 2、高残金:20万,合同终止; 3、身故金:20万,合同终止; 4、平平安安到70周岁:领取养老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二、备注: 1、本计划可依客户不同情况,多买或少买均可; 2、可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或(B);无社保医疗卡用(A)款;有的用(B)款; 3、也可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与社保医疗不冲突); 4、年龄、性别不同,保险费也不一样,须“量体裁衣”;
资深保险顾问:刘军 (同时具有保险公估师执业资格) 预约电话:0319---2394859;手机:1383193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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