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幸福安康重大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20年、30年
保险期间:保至60周岁、65周岁
70周岁、75周岁、终身
一保险责任:
1、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首次患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重大疾病确诊时的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90天内首次患上重大疾病,无息退还所交保费)
2、 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所交保费)
3、保险金额的增加
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满3个保单年度,保额将按合同生效时的基本保额的2%自动增加。
二 险种特色:
1、本险种重大疾病观察期仅有90天,市场上此类产品绝无仅有;
2、保额递增,每满3个保单年度,保额递增2%;
3、本险种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7年4月3日最新颁布重大疾病定义,保障周全,35种重大疾病,更贴近临床医学病种定义;
4、保险期间选择“终身”,极高的现金价值,真正实现“有病保病,无病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