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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30天----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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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 每一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从而拥有美好的前程。面对逐年上涨的教育费用,我们应该尽早准备、合理安排,用从容不迫来替代措手不及。 及早筹措子女教育基金,才能确保孩子获得有品质保证的教育机会。 方案特色 教育投资,爱心体现;家庭联保,物有所值; 发展基金,创业助手;红利分配,保值增值 综合利益解析 ◇红利分配 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产品的实际经营成果,核算后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进行红利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 ◇生存保障 理财回报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8岁累计可领取理财回报金,79933.64元。 ◇重大疾病保障 大病保障金:赢得健康人生,一年内给付10310.00元,一年后最高给付100000.00元。 ◇意外保障 生命保障金 一年内给付3972.72元,一年后最高给付87846.35元。 ◇医疗保障 费用补偿金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治疗,床位补贴按实际支出每日报销不超过50元,最长180天,有效缓解医疗费用负担,享受医疗报销 福利。 分项利益解析 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21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深造金;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立业金;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8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您所交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 1、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310元,保险责任终止。 2、自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患重大疾病,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手术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川崎氏病(伴有冠状动脉瘤)、进行性脊肌萎缩症、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暴发性肝炎、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重型脑损伤、严重烧伤、双目失明、肢体缺失。 解决方案
寄语未来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并教育他们成才是做父母的天职,为他们作好规划,是体现您永恒关爱的最佳方式! 本建议书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保险责任及保单权利、义务等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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