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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因遭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被保险人身体伤害或身故。
特定意外事故:以乘客身份搭乘水上或陆地公共交通工具,或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时导致的伤害或身故。
基本部分:
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及增值部分全额赔付。
残疾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比例赔付残疾保险金。
烧伤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比例赔付烧伤保险金。
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给付总额,最高以“基本保险金额+无理赔增额”为限。
可选部分(特定意外事故多倍给付):
双倍给付:由搭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事故所致身故、残疾、烧伤,按上述保险金额增加一倍赔付。
三倍给付:由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意外事故所致身故、残疾、烧伤,按上述赔偿金额增加两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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