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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投保的产品
被保险人:男士 先生 30 岁 性别 男 1类职业(假设)
产品名称 基本保额 保险有效期 首年保险费 交费期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 100000 1年 250.00 1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 10000 1年 78.00 1年
首年保险费总计: 328.00
您的利益
因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100000-125000。
意外导致伤残:10000-125000按伤残程度比例给付。
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100—10000。
*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公共交通意外而导致的伤残、烧烫伤、身故:在获得相应赔偿的基础上,在获得等额的公共交通意外特被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按日给付全残辅助保险金,最高可达365天。
* 续保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按照基本保险金额递增5%,可递增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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