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保险门店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保险问答成功博客专业资讯
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保险论坛健康生活178圈子成功网摘成功贴图展业学堂保险方案成功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成功保险网 > 保险方案 > 0周岁国寿鸿宇两全保险计划(分红型)

 0周岁国寿鸿宇两全保险计划(分红型)

方案类型:
发布时间:2008-04-15 19:52  制作人:谭兰英   限售地区:江西省 九江市  浏览次数:20 次
年缴保费
0元
缴费次数
总缴保费
0
身故赔付
保障期限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

该方案具有的功能:
  • 保障功能:
  • 生 存 金:
  • 附加功能: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年交至18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60周岁

例:0周岁子女,每年缴费1850元(2份),缴至18周岁,基本保额2万

保险责任:

一、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和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2000元教育保险金。
二、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12000元付婚嫁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的130%给付26000元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终止。

五、红利分配:
一、 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的130%;被保险人在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增加的满期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

所有评论/留言
  数据正在载入...
发表留言
(评论与回复的内容表明该留言者对此信息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称 呼:  
联系方式:   您的联系电话、QQ或E-Mail/Msn
内 容:  
是否公开:   公开 只给店主
验证码:    
 
   
成功保险网郑重提示:

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成功保险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数据正在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