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类别 意外伤害
所属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18至60周岁
缴费方式 灵活选择
保险期间 1年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见5.2条),我们按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前,曾领取本条第(2)项的残疾保险金或第(3)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则其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保险金为扣除此2项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2) 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造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1)所明确列举的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1所列2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我们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最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果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附表1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的,我们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3) 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造成烧烫伤(见5.3条),达到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2)所列烧烫伤情况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烧烫伤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或残疾,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将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如果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烫伤保险金金额为准;如果后次烧烫伤保险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如果前次烧烫伤保险金额较高,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我们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最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以上3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4) 双倍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之一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我们在给付上述第(1)至(3)项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① 以乘客身份乘坐在行驶在固定路线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领有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陆、海、空运输工具)内;② 在一般载客用升降机或手扶梯内(矿场及任何建筑工地升降机除外);③ 在起火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教育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以全日制教育为内容,并进行常规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的教育场所)或医院(是指合法经营的、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的、为病人治疗疾病的场所的建筑物)内,且在起火当时已在建筑物内。
综合事项
产品特色 意外伤害,多种给付
医疗费用,高额补贴
自助组合,保障全面
高效理赔,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