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类别 投资分红
所属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60日至65周岁
缴费方式 按照保险单已载明的合同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和缴费方式
保险期间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将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是,若被保险人在满60天至2周岁期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比例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给付金额占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满60天但不足1周岁 30%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 60%
综合事项 红利事项:
您的保单在有效期内可享有现金分红,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有现金红利分配,我们将于本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派发,您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1) 储存生息: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每年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我们在每月第一个营业日确定该利率;(2)抵缴保险费: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用于抵缴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储存生息的办法计算;(3)现金领取。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的方式,我们将按储存生息方式办理。如果您终止本合同或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的现金红利,若有已存放在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及利息,将与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身故保险金一并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自本合同的第10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您的保单可享有特别红利(特别红利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或您终止本合同前一保险单周年,我们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的红利):
(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除按第2.3条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另外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红利」;
(2)如果您终止本合同,我们除按第4.10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外,另外向您给付「特别红利」。
产品特色 现金红利 回馈客户
■ 保险合同生效后,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可选择三种方式领取现金红利:储存生息、现金领取或抵缴保险费。
特别红利 更多利益
■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且自合同生效后的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合同终止或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会另给付特别红利。
生命保障 终身无忧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保险金额的给付:若有存放在本公司的现金红利及特别红利,将一同获得给付。
全面配搭 周全合意
■ 客户可选择附加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住院医疗费补偿医疗保险、手术津贴保险、豁免保险费保险、女性疾病保险等多重保险,组成周全合意的综合保障计划。
承保广泛 老少皆宜
■ 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的人士均可作被保险人。
缴费灵活 更好规划
■ 客户可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付保险费,分期缴付包括10年、15年、20年,缴费至55岁、60岁、65岁和终身缴费,充分适应客户个人的财务规划;
■ 客户还可通过现金、支票和银行转账等多种渠道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