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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医疗健康保障或未有任何保障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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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主要有:1.康宁终身保险 2.康宁定期保险 3.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各个保险投保示例: 康宁终身保险计划书 例1:30岁 保障利益: 1.保单生效180天后假若不幸初患下列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医院确诊即给付 20万 元,并且免交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或高残再给付 10万 元。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功能衰竭 5.癌症 6.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7.瘫痪 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2.不幸身故给付 30万 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不幸高残给付 30万 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4.现金价值:如果70岁时要退保,则可领回 180100 元,等于帮自己存了一笔养老金,合同终止。 附加功能:1、保单借款 2、减额交清 3、保险费自动垫交 4、可转换权益
保障利益: 1.保单生效180天后假若不幸初患下列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医院确诊即给付 20万 元,并且免交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或高残再给付 10万 元。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功能衰竭 5.癌症 6.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7.瘫痪 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2.不幸身故给付 30万 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不幸高残给付 30万 元,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4.现金价值:如果70岁时要退保,则可领回 183900 元,等于帮自己存了一笔养老金,合同终止。 附加功能:1、保单借款 2、减额交清 3、保险费自动垫交 4、可转换权益 康宁定期保险计划书 例:30岁 保障利益: 1.合同生效180天后假若不幸患下列一种或多种大病,医院确诊后即给付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功能衰竭 5.癌症 6.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7.瘫痪 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2.不幸身故,给付保险金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3.不幸高度残疾,给付保险金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4.七十周岁后,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 120000 元,合同终止 。 附加功能:1、保单借款
例: 保障利益: 1.合同生效180天后假若不幸患下列一种或多种大病,医院确诊后即给付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功能衰竭 5.癌症 6.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7.瘫痪 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 10.主动脉手术} 2.不幸身故,给付保险金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3.不幸高度残疾,给付保险金 30万 元, 合同终止 。 4.七十周岁后,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 54000 元,合同终止 。 附加功能:1、保单借款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书 例: 保障利益: 1.被保险人一年后不幸患下列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医院确诊即给付 20万 元,本合同终止。 {1.急性心肌梗塞 2.脑中风 3.慢性肾功能衰竭 4.恶性肿瘤 5.急性重症肝炎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深度昏迷 8.严重脑损伤 9.帕金森氏症 10.阿尔兹海默氏症 11.良性脑瘤 12.多发性硬化症 13.重症肌无力 14.再生障碍性贫血 15.瘫痪 16.双目失明 17.肢体缺失 18.严重烧伤9.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0.主动脉手术 21.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22.运动神经元病 23.慢性肝功能衰竭 24.系统性红斑狼疮 25.失聪 26.失语 27.终末期肺病 28.脑动脉瘤开颅手术 29.脊髓灰质炎} 2.被保险人一年后因疾病不幸身故,按保额给付20万元,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不幸身故,给付基本保额20万元,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一年内不幸患重大疾病或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6800元,本合同终止。 5.约28年之后可以随时申请领回所交的保费,还有一些利息,等于存了一笔养老金,合同终止。 附加功能:1、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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